遗失声明
栾鸿慧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94号北11栋2-1-1号房,证号为30019913号房屋所有权证、证号为(2008)第01745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栾鸿慧
2019年6月26日